“杰哥,这里有本日记,用洋文写的,你能看懂吗?”
鹰钩鼻勤俭持家,九叔自然也不会例外,让文才秋生想办法把铜钱搬回义庄。两人愁眉苦脸,僵尸背着都走不动路,更何况他俩血肉之躯。
挑挑拣拣减重的时候,文才从布包里翻出了一本日记,麻花一样的文字,他不认识对方,对方也不认识他。
“日记?”
廖文杰眼前一亮,本以为没戏了,结果柳暗花明又一村,鹰钩鼻还有写日记的习惯。
好习惯,希望以后的对头们也和鹰钩鼻一样,每天勤耕不辍绝不断更。
他接过接过封皮厚实的日记本,迎着月光翻了两页,大致浏览后笑得更开心了。
英文,看得懂。
鹰钩鼻满头红发,廖文杰以为他是个荷兰人,没往英国那边靠。毕竟众所周知,英国男人红发少,中年谢顶的概率很大,鹰钩鼻的发量明显不符。
虽说荷兰语和英语在书写上都围绕26个字母转,但事实上,荷兰语更接近德语,相较英文,无论是语法还是单词都差别很大,两边连蒙带猜,都不知道对面是几个意思。
廖文杰没研究过荷兰语,听过,感觉……像一个喝醉的德国人在吐痰。
“阿杰,上面写得什么?”
“很乱,东一榔头西一棒子,像旅游指南加吃货点评。”
廖文杰合上日记:“天色太晚看不清楚,我们先回义庄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