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支骑卒,六百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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呃……还有个步卒木兰营,一百二十人。
三个千人队,若是要一股击杀,那难度不小,因为即使赢了,损失也很大。
结果,北狄人者烈儿非常配合。
其实这也不能怪他,做浑部勇士,战争经验还是基本合格的。
第一次出现的东西,往往最难对付。
印象里,连老巢都丢了的,那还能叫军队,那就是乌合之众。
他们可没有见识过未来的那支红色力量。
雪地里的会盟来的良家子像猴子一样,时不时来一下。
北狄人为了追击,不得不分兵。
小心起见,他将队伍只分成三部,千人为最基本战斗单位,已经够意思了。
换成其他的草包,估计都能拆分成三十个百人队作战了。
夜空的掩护下,李家的部队很快到达指定位置。
清晨,他们发动了袭击。
二倍半的优势兵力,三支强大的骑卒,如同利剑将他们搅得支离破碎。
周云李氏啥时候打过这么富裕的仗。
三支步卒,随着战鼓,整齐划一,排山倒海而来。
北狄人绝望了,对面甲胄精良,训练有素,一个冲锋他们就成片成片的倒下。
这tm是楚国溃兵,王帐军的情报部门都是吃屎的?
更绝望的是,有一全身铁甲巨汉,如虎入羊群,浑部节节败退。
“咚咚……”
战鼓的节奏,如同死神的呼唤。
步卒阵型里,长矛就像没有感情的机械,疯狂收割北狄人的性命。
骑卒的作用是在瓦解敌人的冲锋战力,没有骑兵战法的北狄人,就像拔了牙的老虎。
真正杀敌的是三支步卒。
尤其是铁牛这一支,多次不顾友军节奏,深入敌阵。
他们的斩获,也是最多的。
四天,他们辗转合计数百里。
将浑部的三个千人队消灭。
其中,有一支浑部骑兵尤为厉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