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染着栗色头发的女孩好奇地问:“话说老板,你怎么会想到在酒吧街卖猪蹄?”
盛时安一边翻动猪蹄,一边淡淡地说:“喝多了容易饿。”
众人一想,还真是这个道理。
酒吧里那些花里胡哨的鸡尾酒,好看是好看,但压根填不饱肚子。
喝到半夜,胃里空得慌,这时来一口热腾腾的烤猪蹄,简直是人间至味。
西装大哥竖起拇指:“老板你这不比那些网红店强多了?”
很快,又一批猪蹄烤好了。
盛时安熟练地剪块,撒料,红亮的辣油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着诱人的光泽。
“来,你的加辣。”
西装大哥接过纸盒,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大口。
刚才跑路时积攒的郁闷瞬间烟消云散,取而代之的是满嘴的香醇和满足。
其他人也陆续拿到了自己的那份。
这个安静的角落里,只听得见咀嚼声和满足的叹息声。
“我觉得我找到人生的意义了。”
栗色头发的女孩一边吃一边感慨。
“就是每天晚上来这吃猪蹄。”
她的同伴笑着损她:“你可拉倒吧,天天吃猪蹄,小心长成猪猪。”
“长成猪就长成猪,能吃到这么好吃的猪蹄,值了。”
盛时安听着他们的闲聊,心情不错。
做饭给人吃,看着别人因为自己的手艺而快乐,这种成就感比任何奖励都来得实在。
夜越来越深,客人陆续散去。
一百份猪蹄卖的干干净净,送走了最后一波客人,盛时安收拾摊子,收工回家。
第二天下午,盛时安在厨房里忙活着新一批的卤猪蹄。
一晚上的话一百份猪蹄能卖完,但保险起见,今天多准备了十几份。
反正卤好的猪蹄放两天也不会坏,大不了自己吃。
厨房里,两口大锅同时开工。
一锅焯水,一锅卤着新鲜的猪蹄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