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终生也不要放弃得到她的爱。
“阿姆,我也想要一件。”
起初是祈求的口吻,楚楚可怜的模样。
在得到她的拒绝后,他决定暂时罢休。
他从她房间里出来,回到自己房中,终于拿出那只被自己藏在箱底的,坏掉的文具套子。
旺儿问他:“二少爷,这个都坏了,还拿它做什么?”
“你去拿针线来,我要把它修好。”
旺儿瞠目结舌:“你……你你,随便你吧,我这就去拿针线来。”
陈锦时就是个笨手笨脚的蠢男人,哪里会做针线。
不出意外,半夜旺儿在外间听见房里传来暴躁发狂的捶床声。
“蠢物!蠢物!蠢物!”
他与这蠢物纠缠了整整一个月。
他洗净了它身上的污渍,终于把它重新带在身上。
他故意到沈樱跟前晃悠。
沈樱给陈济川的坎肩做好了,陈济川很喜欢,每天都穿在身上,陈锦时看得牙痒痒。
相比起来,这个坎肩做工精致,沈樱在针线上有很大精进。
陈锦时身上的笔囊嘛……稍显粗劣,主要是因为他自己加工的原因。
沈樱乍一看见他书箱里装着的文具套,稍微愣了一下,终是没说出什么话来。
陈锦时就等着她问些什么呢,她越沉默,他越心急,偏她绝口不提。
旺儿早就与她说了,说陈锦时那么一个人,天天半夜缩在被窝里做针线,一会儿发狂一会儿嗤笑的。
一会儿是:“该死!怎么又缝错了。”
一会儿是:“哼,就知道难不倒本少爷。”
她心里自然是动容的,她心很软,但面上不露分毫。
“陈锦时,别在我跟前晃,我要去柜上了,你该干嘛干嘛去。”
走的时候,她唇角含着笑,可惜他并没看见,望着她冷冰冰的背影又生起了闷气。
他能懂得珍惜她做给他的东西,她已经十分感慨了。
别看陈锦时平时最惹人心烦,这样的人往往是最重情重义的。
表面上,她待陈锦行更温柔,陈锦行也待她始终恭谨尊敬,但两人都只居于世俗的分寸,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