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知道她和高富帅之间发生了什么。高博为什么连两千块都拿不出来?是厌倦了,是故意不想拿,还是遇到了什么麻烦?但我又很清楚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。是性关系。赤裸裸的,将他与我彻底区分开的关系。其实,两千块钱我是拿得出来的。平时勤工俭学,让让兼职,我省吃俭用,也攒下了一些积蓄。但是,我不想再跟这个女人扯上任何一毛钱的关系了。说“再”字,其实有点可笑。说是初恋,可能我真的只是活在自已编织的幻想里。我们几乎没有一起吃过一顿像样的饭,没有一起出去旅行过,我甚至连她的手,都只是小心翼翼地、短暂地牵过几次,小情侣最喜欢的逛操场,也屈指可数,记忆里的都像是施舍。所以她说得对,我不是她的初恋。高博才是。因为他们上床了,通居了。人们都说,通居后情侣的感情会迅速升温,女人会特别为男人着想,甚至会为了他和家里闹翻。林洛就是这样离家出走的。当然,后来我发现并不是这样。但现在,我宁愿相信是这样。我想起早上高博那副醉醺醺的嘴脸,还有他小弟那句恶毒的“癞蛤蟆想吃天鹅肉”。突然觉得自已像个彻头彻尾的傻逼。也许昨晚,她还在他身下承欢;也许在她心里,我从来就什么都不是,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备胎,一个记足她虚荣心的工具。亦或许,林洛本身并不喜欢我。她只是贪恋被人喜欢、被人宝贝着的感觉。至于施予这份关注的对象是谁,并不重要。或许,这也是我当时竟然能够“追”到她的原因。想念一个人是怎样的?就像你明明站在阳光下,却感觉浑身湿透。就像一口喝下了一大杯冰水,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,让它流成滚烫的眼泪。尹翔从未像此刻这样想哭。即便是当初分手的时侯,更多的也是茫然和不解。而现在,是一种被彻底掏空、被彻底否定的绝望。也许,压抑了太久,真的该任性一回了。有人说,忘记一个人很简单:不要见,不要贱。还有人说,忘记一个人很简单:靠时间,或靠新欢。呵呵,新欢。崔蕊,算么?尹翔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。这个像小鹿一样闯入他混乱世界的女孩,带着不由分说的热情和看似没心没肺的活力。她是时间,还是新欢?或者,她只是另一场需要他费力应付的麻烦?“我在这里。”一个声音轻轻响起,像一阵温暖的风,吹散了他周身的寒意。尹翔猛地抬起头。原来,她一直都在,未曾离开。就站在他身后几步远的地方,安静地看着他。阳光穿过树叶的缝隙,在她身上投下斑驳的光点,她的眼神清澈,没有怜悯,没有好奇,只有一种沉静的陪伴。那一刻,翻涌的绝望仿佛突然找到了堤岸。代替太阳的东西虽然黯淡,但似乎,并未完全熄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