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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(第1页)

7陆荀病倒了。高烧不退,整日说胡话。半个月后,他拖着孱弱的身体,第一件事就是向皇帝上书辞官。奏折上,他没有为自己辩解一句。只写了四个字:眼拙,有罪。皇帝派人挽留,说他年轻有为,前途无量,不必因此自毁前程。他拒绝了。他说:「微臣有罪,罪在识人不明,更罪在害死忠良。」「京城的每一寸土地,都让我觉得窒息。」「我没脸再站在这朝堂之上。」他的去意已决。皇帝最终叹了口气,准了他的奏请。曾经名满京华的状元郎,一夜之间,成了一个一无所有的罪人。陆荀变卖了所有家产,官服、豪宅、珍玩所有象征着他过去荣耀的东西,他一样都没留。他只换了一套最粗陋的布衣,背上一个装满干粮和清水的行囊,独自一人,踏上了西去的路。那是我曾经走过的,漫长而绝望的和亲之路。他要用自己的脚,去丈量我走过的每一寸土地。他要用自己的眼睛,去看我曾看过的风景。他走过我曾经驻足的驿站。听驿卒们唾沫横飞地谈论着,那位「护国公主」,是如何在敌军突袭时临危不乱。「你们是没见着,公主就那么站出去,念了首诗,那帮北狄蛮子就吓得屁滚尿流地跑了!」驿卒绘声绘色地描述着,还摇头晃脑地念出了那首诗。「报君黄金台上意,提携玉龙为君死!」陆荀站在角落里,心如刀绞。每一个字,都像一记重锤,狠狠砸在他的心上。他曾以为那是公主的才华,可现在他知道,那是我的绝笔。他开始日夜不停地抄写我的诗作。那些他曾经不屑一顾的鬼画符,如今成了他唯一的救赎。他试图通过这些冰冷的文字,去重新认识那个被他彻底误解的灵魂。他路过一个荒凉的村落,看到几个孩童在路边拍着手唱着歌谣。「白鹿驾车仙女来,一剑霜寒十四州。为国捐躯红颜去,英魂永镇雁门关。」歌谣里的我,已经成了一个驾着白鹿的女神。陆荀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意识到。我的牺牲,重于泰山。而他的鄙夷,轻如鸿毛。他想起我求他带我走时,那双眼睛里的光,是如何一点点熄灭的。他当时只看到了一个赝品不自量力的贪婪。却没有看到一个鲜活的灵魂,在向他发出最后的呼救。他跪在地上,用一块尖锐的石头,在路边的石碑上,重重地刻下了两个字。姜月。不是公主,不是替身,不是赝品。是我的真名。他发誓,他要让所有人都知道,那个为国捐躯的英雄,她叫姜月。数月后,陆荀衣衫褴褛,形容枯槁地抵达了边关小镇。一进镇子,他就被镇中心一座气派非凡的祠堂吸引了。祠堂的牌匾上,龙飞凤舞地写着五个大字:「护国公主祠」。他脚步一顿,再也挪不动分毫。他走了进去。祠内香火鼎盛,来来往往的百姓脸上都带着虔诚和敬仰。他抬起头,看到了我的神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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