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记忆混乱只是洛新澄不想承认自己和傅知珩有过一段的借口,但她记性确实是不大好了,过去这么多年,她也早忘记了她当初为什么会选择和他在一起。
只依稀记得两人刚在一起时,她心里是有些后悔的。
毕竟这人当时样貌才情都不突出,性子也寡淡,相处起来乏善可陈,实在是有些无趣。
但就在她考虑要不要把人踹掉时,她就发现,这人的某些特质还蛮有意思的——就比如他虽然每天板着张死人脸,耳朵却相当诚实。
每次害羞的时候,脸上还看不出什么端倪,耳朵就迫不及待的烧起来了。
他墨发雪肤,耳朵一红起来就很明显,耀目得像落在水墨画里的一抹朱砂。
有段时间洛新澄很喜欢贴着他的耳朵说话,会故意对着他耳朵吹气,再过分点还会咬一咬他的耳垂,最后看他白净的耳廓慢慢渗出红滟滟的胭脂色。
这些小趣味让洛新澄渐渐歇了要和他分手的心思,
或许他也是意识到了这一点吧,每次被这样捉弄就不声不响地放任,直到她对此失去兴致。
所以,当下,在洛新澄注意到傅知珩的耳朵红成一片后,整个人都不好了——
不是,你到底在害羞什么啊?
我刚刚有说过什么让人不好意思的话吗?
她顿时生出一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,对方不痛不痒,自己白费力气。
短暂的混乱过后,她回忆着自己刚才的一字一句,开始反思、怀疑自己的表达能力:我难道不是在阴阳怪气的挖苦人吗?!
被指桑骂槐的你,正常来说不该是难堪或是羞愤?
她囫囵喝了几口香槟,压下纷杂的心绪。
却听傅知珩又在问她,“你现在还会头痛吗?如果不刻意回忆以前的话。
”
她随口敷衍,“现在还好。
”
“那除了脑袋,你还伤到了别的地方吗?”他顿了下,轻声细语似斟酌着语气,“抱歉,好像是在故意戳你痛处,但我真的很想知道。
”
洛新澄倒不觉得自己被戳痛了,毕竟事情都发生这么久了,就算当时在意,这会儿气也早就过去了。
“还有左小腿腓骨中端骨折。
”她如实答道。
闻言,傅知珩下意识扫了眼她的腿。
她今天的礼服是鱼尾款的,层层堆叠的轻盈面料和繁复的珠饰将她的腿裹得严严实实,他看过去,视线仅能捕捉到隐约浮出的修长的腿部线条。
他很快收回视线,不敢多看。
“很痛吧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