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签下了,签的是二十年的合同。”
钟小妹回答道。
英雄本色是星耀传媒集团的第一部电影,还是一部大制作。
作为片中最出彩的角色,很多人都相信马健会凭着小马这个角色一炮而红,自然不会用三五年的过渡合同来凑合。
“二十年啊!”
“有点久了。”
林耀看了眼身边的马健,吩咐道:“加一条,每年修改一次合同待遇,该有的片酬还是要有的。”
有些电影公司喜欢压榨新人。
一签就是三五年的合同,合同内不管演员多火都不给提价。
等到合同快到期时直接把演员卖给下家,这种纯粹将演员当成摇钱树的作风在港岛八十年代比比皆是,现实中无限五虎之决裂也与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。
林耀不想玩这一套。
他拍电影一方面是赚钱,另一方面是要影响力。
电影制作人的身份能让他更好的走入上流社会,为他赢得区议员的头衔。
他的名声一定得是好名声。
“耀哥,我再敬你一杯。”
马健心中感动的不行。
林耀却没有接受,而是压住了他的右手:“以后有的是机会喝酒,不急在今天。”
说完,林耀拉着马健坐下来,和颜悦色的说道:“我和你的关系,我不希望只是老板和员工的关系,我希望你拿我当朋友,就像你大哥小马那样。
你也看到了,我名下的产业有很多,对电影公司的事不怎么插手。
在我的想法中,等你在公司待得久了,熟悉这个行业了,我会安排你进入管理层,而不只是一个演员。”
“耀哥,我不懂这些啊?”
马健有些懵逼,他在美利坚是开餐馆的,开餐馆他懂,做电影一窍不通。
让他成为公司高管他能做什么啊,给剧组订盒饭啊?
“你太谦虚了,不懂的地方可以学,没有人生而知之。”
“另外电影公司不比其他,就拿港岛来说吧,到处取景,很难不跟当地帮派打交道。”
“钟小妹是女孩,有些时候不方便出面,这时候你要勇于承担。”